已过择业期(毕业之日起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即日起一个月内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省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办理户口档案存放事宜。记者昨日获悉,受石家庄公安局户政处委托,服务中心正在办理试点院校相关毕业生档案户口清理工作。
-新闻背景
据了解,为解决当前集体户口管理特别是学校集体户口人户分离现象突出问题,石家庄市公安局户政处出台了试点方案,力图实现集体户口管理向实有人口管理的转变,实现对集体户口特别是人户分离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涉及单位依据该试点方案,试点院校包括河北经贸大学、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市外贸职业学院、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经贸大学西校区、河北经贸大学南校区、河北师范大学西校区等。试点派出所包括石家庄市五七路派出所、红旗派出所等,依托管理部门为省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集体户口设在桥西分局友谊派出所。
-试点方案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试点院校要对2006届之前的毕业生,按每届学生滞留在学校的户口逐人进行清理,汇总人数并造册登记,所属派出所将把集体户口页统一收回;试点院校协助服务中心与滞留户口的学生联系沟通情况,核实其户口去留问题,对经核实,本人明确表示愿由服务中心代管档案和户口的,以及暂时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的,各试点派出所会同试点院校将这两部分学生的档案、户口与服务中心分别进行交接;友谊派出所对移交的花名册和户口页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实后,办理户口移入落户,登记为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另册管理。
-特别提醒即日起一个月内,试点院校已过择业期的大中专毕业生请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两面复印),毕业证复印件(A4纸)和一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服务中心办理户口档案存放等事宜。已过择业期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存放档案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减免档案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有关人士提醒相关人员,为了广大毕业生档案户口问题的落实和正常流转,请相关毕业生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档案保存、落实户口等工作,联系电话:0311-87102290;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38号西二楼。







